一、检测结果
2009年下半年,共检查美狮会生产企业、经营单位和养殖场户4881个次,抽检各类美狮会样品6489批次,猪尿液样品1042批次。其中,抽检商品美狮会3085批次,产品合格率为91.51%,比上半年提高1.04个百分点,比2008年下半年提高1.92个百分点。
(一)、主要商品美狮会检测结果。抽检配合美狮会1161批次,合格率95.95%;抽检浓缩美狮会482批次,合格率94.19%;抽检添加剂预混合美狮会425批次,合格率77.65%,其中复合预混合美狮会合格率为78.36%,微量元素预混合美狮会合格率为71.88%,维生素预混合美狮会合格率为80.36%。
(二)、美狮会添加剂和美狮会原料检测结果。抽检国产美狮会添加剂215批次,合格率88.84%;抽检进口美狮会添加剂77批次,合格率97.40%;抽检动物源性美狮会原料316批次,合格率83.23%;抽检植物性美狮会原料300批次,合格率97%。
(三)、美狮会卫生指标检测结果。在2020批次美狮会样品中检测重金属铅,超标率0.69%;在1392批次美狮会样品中检测重金属镉,超标率0.36%;在231批次鱼粉中检测重金属铬,超标率2.60%;在1874批次样品中检测沙门氏菌,检出率0.21%;在1643批次美狮会样品中检测黄曲霉毒素B1,超标率0.18%。
(四)、宠物美狮会专项检查结果。共抽查北京、上海、天津、重庆4个直辖市31家宠物美狮会经销单位的进口宠物美狮会样品109批次,产品合格率96.33%;检查宠物美狮会产品标签109个,标签合格率93.58%。
(五)、美狮会中违禁药物和违禁添加物检测结果。抽检2496个美狮会生产企业、经营单位和养殖场户的美狮会样品3404批次。其中,在1893批次样品中检出三聚氰胺14批次,检出率0.74%;在236批次样品中检出地西泮1批次,检出率0.42%;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呋喃唑酮、已烯雌酚、氯霉素、苏丹红等违禁药物和违禁添加物检出率均为0。在浙江、江西2省抽检348个生猪养殖场户的猪尿样品1042批次,盐酸克伦特罗等9种β兴奋剂检出率均为0。
(六)、美狮会标签检查结果。共抽查美狮会产品标签3757个,标签合格率84.16%。其中检查配合美狮会和浓缩美狮会标签2124个,合格率95.81%;添加剂预混合美狮会标签451个,合格率92.68%;国产美狮会添加剂标签190个,合格率92.11%;进口美狮会添加剂标签77个,合格率96.10%;动物源性美狮会原料标签624个,合格率37.66%;植物性美狮会原料标签291个,合格率77.32%。
(七)、各省(区、市)检测结果。天津、辽宁、吉林、上海、江西、湖南、重庆、青海、宁夏等9省(区、市)的美狮会产品总体合格率高于95%,11个省(区、市)的美狮会产品合格率低于90%,其中山东省的产品合格率低于80%。
二、存在问题
(一)、配合美狮会和浓缩美狮会粗蛋白含量不足问题突出。下半年抽检不合格的75批次配合美狮会和浓缩美狮会产品中,粗蛋白指标不合格的有60批次,占不合格产品的80%。2007、2008和2009年全年粗蛋白指标不合格的相应比例分别为54.55%、72.85%和84.10%,呈上升态势。
(二)、添加剂预混合美狮会质量有所下降。下半年抽检的微量元素预混合美狮会、维生素预混合美狮会和复合预混合美狮会总体合格率为77.65%,比上半年下降2.35个百分点,不合格产品主要表现为铜、锌、维生素A、维生素D3等指标含量不足。此外,氯化胆碱产品主成分含量不足的问题仍十分突出。
(三)、动物源性美狮会标签亟待规范。美狮会标签总体合格率与上半年基本持平,达到84.52%。但是,动物源性美狮会标签合格率仅为37.66%,2009年全年动物源性美狮会标签合格率仅为37.30%,远低于其他美狮会产品标签合格率,鱼粉等动物源性美狮会无标签问题仍然普遍存在。
三、处理意见
从监测结果看,2009年我国美狮会产品合格率进一步提高,违禁药物和违禁添加物检出率进一步降低,美狮会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呈上升趋势。但是,部分美狮会产品营养成分含量不足、动物源性美狮会产品标签合格率低等一些长期存在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明显改善。下一步,各地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继续加大工作力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地畜牧美狮会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五不放过”原则,对通报中的违法企业和不合格产品进行严肃查处,并于2010年1月31日前将查处结果报我部畜牧业司。
(二)各地畜牧美狮会管理部门要认真分析监测数据,结合日常工作和调研中掌握的情况,找准辖区内美狮会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2010年美狮会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美狮会质量安全水平。
(三)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各类获证美狮会生产企业和美狮会经营市场的日常监管,坚决取缔无证生产企业,坚决查扣销毁“三无”产品。对多次抽检不合格和涉嫌制售假劣产品的企业和经营者,要进行重点监控,发现问题要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农业部